导读
01|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两项标准
02|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03|2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发布
04|审议并通过《国家能源局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05|《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
06|中器集团庆祝首个“非遗春节”,共启新程
01 新闻速览
生态环境部发布《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等两项标准
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HJ 1406-2024)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水质荧光指纹溯源方法》(HJ 1407-2024)。旨为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指导入海排污口设置、溯源工作。
全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运行情况,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其中,生物质发电建设和运行情况:2024年,全国生物质发电新增装机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12月,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599万千瓦,同比增长4%。生物质发电量20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3.73亿千瓦,同比增长23%,占电力新增装机的86%。其中,水电新增1378万千瓦,风电新增7982万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2.7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85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8.89亿千瓦,同比增长25%,约占我国总装机的56%,其中,水电装机4.36亿千瓦,风电装机5.2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8.87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6亿千瓦。
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4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9%,约占全部发电量的35%;其中,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合计达1.8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与同期第三产业用电量(18348亿千瓦时)基本持平,远超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419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新增用电量的86%。
2月上半月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结果发布
1月31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央气象台、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东北、华南、西南、西北、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和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展2月上半月(2月1日—15日)全国空气质量预报会商。2月上半月,前期全国大部受多轮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整体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中后期京津冀及周边区域、东北区域、汾渭平原、西北区域和西南区域气温回升,扩散条件转差,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天山北坡城市群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
02 政策解读
审议并通过《国家能源局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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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能源局讯,国家能源局召开2025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体学习能源法的立法原则和重要制度,全面总结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部署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国家能源局2025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2024年能源法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能源法出台,夯实了能源发展和安全的法治根基;开展能源单行法律法规制修订、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能源法律制度体系持续完善;依法依规进行能源监管,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局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2025年是能源法贯彻实施的第一年,也是科学谋划“十五五”能源发展的重要一年,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法治促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全面提升能源治理法治化水平。
03 市场洞察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
1月27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制订《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旨为为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列入《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建设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
二、建设地点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14.62平方公里)、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431平方公里,不包括洋山保税港区岛屿部分)、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除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分别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和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附件第一条第七款海洋工程除外)。
三、列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浦东新区除外)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其他建设项目由所在地的区生态环境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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