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环保装备制造业未来几年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计划》从6个方面、14条具体措施、4个专栏,全面部署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
《计划》提出具体目标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3万亿元,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短板技术装备取得突破,高效低碳环保技术装备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打造若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022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联合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对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农膜回收率达到8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02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稳投资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加快补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短板弱项,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2022年4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发布,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继续牵头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延续了“十三五”期间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之有效的做法,同时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县级城市黑臭水体的特点,进一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同时对于“十四五”时期,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巩固好已有的治理成效,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推进长效机制等建设;另一方面,把治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县级城市,让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在原来的基础上作出了创新和突破。
方案强调加快推进设施补短板,定硬任务、硬目标。明确到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进水BOD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90%以上。充分体现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作的力度和决心。
2022年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改委办公厅、国开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同意58个项目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
对于入选名单的试点项目,国家开发银行将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同时还将减少政府资金投入,力争实现政府资金“零投入”。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表示,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截至目前,已指导118个相关项目进入了项目储备库并向一些金融机构进行了推荐,这些项目涉及总投资6700多亿元。
2022年5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具体发展目标,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有效改善,综合承载能力明显增强,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
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及国家能源局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2022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指出,到2030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初步构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环境和气候治理能力系统提升,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前达峰,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022年11月3日,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制定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有利于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要求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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